新疆百花村信息产品展示中心获得“2011-2012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称号
发布者:xjbhcadmin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2-03-16 19:19:20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品展示中心得到喜讯:同时获得由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和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授予的“2011-2012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称号,10家在百花村电脑城经营的商户获得高新区工商局授予的“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品展示中心多年来致力于打造首府电子市场的诚信卖场,不断加强百花村电脑城的品牌效应和规范化管理,隆重向社会承诺:无假货卖场。百花村电脑城所推出的“先行赔付”和“使用统一零售凭证”等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办法,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赞誉,同时也获得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肯定,连续多年被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消费维权诚信单位”。